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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庭:我想起了二十一年前曾探望水辉……
3/6/2008 点击数:2998

我想起了二十一年前曾探望水辉……

王绍庭

(上海大学艺术社团管理部原常务副主任,作曲)

([尊重作曲家著作权,暨许如辉戏曲音乐维权案座谈会]发言,上海,2007/07/27)

   今天会议的题目是[尊重传统,尊重历史,尊重作曲家著作权座谈会],我觉得举办这样的座谈会很有必要,非常好。刚才陈钢先生发了言,阐述了作曲的原理、本质,以及作曲者是怎么作曲的,据此指出一审判决水辉(许如辉)“败诉”是非常荒唐的。陈钢先生是我的作曲老师,整个发言很精彩,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

   我们坐在这里开会,不由使我想起了21年以前,水辉病重,我受组织委托,不是我个人行为,去探访他。当时组织对我说,这是从高一级(宝山文化局)领导传达下来的任务,交代我:

   “你的责任只是去看望一下,水辉说什么你只是听听而已,不要表态。”

   我当时的领会,水辉是个非常人物,讲到底,这种人物是有“历史问题”的,把他彻底丢在一边了。组织也是一种形式主义,让我去探望一下。我是从什么角度去的呢,我是从工会的角度,从例行公事的角度去看望他的,去了多次。

   记得第一次,我提了水果来到水辉家中,没想到水辉的身体已经到了很弱的地步,他一听我是组织派来的,心情非常激动,象竹筒倒豆子一样不断地跟我倾诉……。刚才水辉女儿许文霞展示的历史上的说明书,包括一些原始作曲的材料,水辉当时都捧给我看过。我多少对沪剧界是有点了介的,沪剧音乐是后来学的。

   水辉问我:“这个世道怎么这样不公平?”

   这是1986年夏天。在这之前,他刚刚完成《为奴隶的母亲》恢复上演的音乐整理工作,由宝山沪剧团在上演,不知什么原因,把他给支掉了。这一点,我是见证人,因为宝山沪剧团建立之初,作为专业沪剧团,还是我搭的班子。刚开始是准备建立一个综合团的,包括戏曲、歌舞的一个综合团,后来考虑到文革前归(上海)宝山县领导的勤艺沪剧团演员杨飞飞赵春芳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所以最后决定成立一个宝山沪剧团,由我负责把原来演出队的业务全部转到沪剧方面,乐队排练沪剧音乐,最后我把我的学生,年轻的乐队成员和演员,大部分都转业、充实了进去,以作为沪剧团的新生力量。

   我觉得,今天我们坐在这里,是要维护戏曲界,也可以说是整个音乐界的作曲家水辉的著作权,历史要尊重,水辉的劳动成果要得到尊重!水辉那时在身体相当差的情况下,希望我向组织反应。我认为水辉说的都是历史事实,我非常同情他,但凭我个人的力量,实在是无能为力。那次回去后,我立即向组织作了汇报。

   我至今还是搞不懂,当时《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怎么不是水辉了呢?今天原勤艺沪剧团主胡陈锦坤在,副团长陆才耕在,你们都是历史的见证人嘛。

   记得水辉对我说:

   “小王,现在《为奴隶的母亲》作曲不是我了!”

   但他拿出全部历史资料给我看,是他作曲的嘛,我那时也感到挺纳闷的。他还厉声地问道:

  “朱润福,何许人也?”

   沪剧《为奴隶的母亲》,水辉1954年就是首任作曲了,到1979年为止,中间历次修改,也都是水辉作曲,水辉连朱润福人也没见过,两人之间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合作关系,1979年版怎么变朱润福作曲了呢?水辉当然很气愤!

   那次,水辉还拿出一台小型录音机,放1962年版的《为奴隶的母亲》音乐给我听,边放边告诉我怎么配器的,我听后觉得音乐太好了,太出神入化了。

   我记得《为奴隶的母亲》复排是在(上海)江湾何家湾一栋小洋房里,1980年作曲署名事件发生后,原勤艺沪剧团青年作曲王国顺,那时刚进宝山沪剧团任作曲,因还没有什么曲可作,有事没事常常跑到我们文化馆来聊天,他跟我说:

   “王老师,水辉的一点东西真好啊!《为奴隶的母亲》根本就是水辉的作品,连配音配器,水辉过去也都配好了。朱潤福进来就是换了一点配器,又没有作过曲,他只是把原来水辉用的低音葛胡,改用大提琴,原来用曲笛的改用长笛和单簧管,怎么会把他弄进来算《为奴隶的母亲》作曲?连我也论不上作曲的,完全是人家水辉的作品嘛,都是老早水辉的作品,怎么可以把水辉一脚蹬掉呢?”

   没想到,事过21年,水辉作品又一次遇到了侵权。我看这次一审法官的判决,新闻媒体发布的文章,本身是在咬文嚼字,究竟谁在侵权?其实他们判决的大前提都是错的!我完全同意前面各位先生的发言。水辉后人维护水辉的著作权,是在对他们的父亲尽最大的孝道,非常可贵,同时后人也是在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赋予水辉最基本的人身权——著作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也可以说是人身权中的最基本的权利。水辉后人要求纠正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大家和媒体的关注,应该得到司法的重视,现在水辉的著作权非但没有给保护好,相反连署名权也给司法剥夺了,这是非常荒唐的!

   水辉该得到的,水辉该有的权益,应当全部追讨回来!这样才对得起为沪剧音乐作出过杰出贡献的老艺术家!
 
   杨飞飞出庭作证,但作了反证,说唱腔音乐是她自己作曲的,她的文化不高,又不识谱,没有作曲能行吗?就算她的反证成立,也可以证明汝金山侵权了嘛。事实上按她的反证逻辑,她倒应该把汝金山放到被告席上去的。但法院的最后判决,判给出具不了任何历史书证的证人杨飞飞,弄出个“判非所诉”,水辉“原告变被告”,说白了,法院其实是在为汝金山开脱。我也搞过戏曲音乐,一部戏曲是怎么产生的,我也有工作实践,法院怎么可以说“主要为唱腔音乐”,而把它从作曲的整体音乐中分割出去呢?
 
  我们的国家主席,一夜就被打倒,昨天刚刚宣判陈良宇移送司法机关,以前他坐在位置上,是他说了算的,都正确的,现在回头一看,都错的嘛,怎么说呢?我认为历史还得由人民来写的,而不是由哪个人来写的。戏曲有它的特殊性,把唱腔从作曲中分离出来,谁来当这个老娘舅?没有人来当。再说,各个剧种,各个作曲,创作情况是不一样的,水辉的作品就是与众不同,刚才奚耿虎先生已把水辉的沪剧音乐归结成一种独特的“音乐风格”,“勤艺音乐风格”,没有一大批作品,能形成风格吗?奚先生曾是上海沪剧院作曲,他是有发言权的,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我还听过水辉的《陈化成》音乐,这样的音乐,放到今天都是相当优秀的。我也赞同这个观点,艺术好,人品也要好,人品不好,也谈不上什么艺术了。流派演员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这值得讨论,唱腔还来个设计?但要教她唱,说唱腔是她自己的,但要一句一句教她唱!这本身说明什么问题呢?流派演员是要搭班子的,自己又不识谱,唱腔能形成风格吗?是谁给你形成风格的?“流派”,是指受肯定的一种唱工,“流派”怎么可以忘掉作曲?演员怎么可以凌驾到作曲之上?作曲家怎么不享有唱腔设计权呢?司法判决又不启动司法鉴定而错判,这是非常非常荒唐的判决。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看水辉的遭遇,他的后半生一直是属于有“严重历史问题”的人,讲到底是内控人物,组织上对这种人要用他,但不准他“乱说乱动”,每到运动一来,什么肃反、反右、整风、文革,对不起,是要给他一点辣货酱尝尝的。

   现在来看他有什么“严重历史问题”呢?无非说他与民国政府里的要人关系好。关系好,他又不是政治人物;他生活在民国,受当时的国家之托在搞音乐,当然义不容辞;他主持大同乐会,编练《国家典礼乐章》,推进祖国基础音乐建设,这是了不起的成就,是位文化名人;他是对祖国民族音乐和民族文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物,无论是中国早期流行歌曲,有声电影音乐,他都作出过贡献,我看了许文霞给我的资料后,对水辉的认识更深化了。

   我去看望水辉的时候,他的身体状况已非常不好,实际上他最后是带着满腹冤屈去世的,他是被政治迫害致死的。过去的年代,对知识分子,对知识,根本就不重视,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放到今天来看,完全是一种犯罪,是在伤害一个人最起码的人身权。

   水辉故世后,1987年1月14日,有那么多的人冒着严寒,前往参加了他的追悼会,我也去了。宝山文化馆书记钮金根代表水辉最后一任领导,在追悼会上宣读的《在许如辉同志追悼会上悼词》,写得多么好,事前我就看到这份悼词了。纽书记是一直在保护水辉的,但受到阻力,也无能为力。对水辉的迫害,来自上级。
  
   我认为,水辉虽已去世,但无论从文化史的角度,从50年代新音乐工作者的作用,地位,历史角度,水辉的贡献都是不可抹杀的。水辉先生的戏曲音乐成就,也是不容抹杀的。

   遗憾的是,对水辉(许如辉)这样一位已故世的老人,到今天这个社会还在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我作为晚辈,又与最后岁月的水辉先生有过交往,对此非常愤怒,大胆站出来说点良心话和公道话!

   我的发言完了。

   ( 2008年3月3日网上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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