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 纪念专辑 | 许如辉研究 | 大同乐会 | 民族器乐 | 流行歌曲 | 电影戏剧 | 戏曲音乐 | 作品年谱 | 学人学界 | 文霞专栏 | 著作权 | 许如辉戏曲音乐冤案 | 作品赏析 |交流论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吴西米:谢晋夫人 PK 许如辉夫人
1/22/2010 点击数:1881

     谢晋夫人 PK 许如辉夫人       

 (吴西米 2010-01-10)

    谢导夫人徐大雯女士,诉大嘴宋祖德诽谤电影导演谢晋的名誉案,日前已一审获胜,真是大快人心。这个宋大嘴,以揭人隐私为己任,乌鸦嘴满口胡说八道,这种道德沦丧的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早该遭到教训和唾弃!上海司法终究写下了漂亮一页!给上海人露脸了! 

   偶然间,在网上点击到一篇文章,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09-5-6发的,没有作者,题目是《2008年上海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文章类似总结汇报式的公文,见附录如下:  

   应用文么,枯燥无味的文笔味同嚼蜡,难为领导们忍受着瞌睡虫的骚扰,也要硬着头皮去看的官样文章,我也无意去关心。突然一行文字映入眼睑: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上海法院努力做到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将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如:黄能华等诉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该案判决明确了传统戏曲唱腔的著作权权属的认定规则。” 

   一看文中提到黄能华三个字,别人不知,很容易忽略了过去。可我吴西米是知道黄能华是何须人也。她也与谢晋夫人徐大雯女士一般,垂垂老矣,银霜满头,疾病缠身,她是对沪剧音乐发展有过卓越贡献的许如辉先生的夫人! 

   为什么文中不提“许如辉一案”,而只将许如辉先生的夫人黄能华拿来说事?胡芦里卖的什么药? 

   尽管文章行文无懈可击,但不提尽人皆知许如辉,只拿鲜为人知黄能华来说事,渡过“陈仓”,避过风头,就能在上级领导眼皮底下搪塞过去,将汝金山侵权案、杨飞飞非讼得利案的荒唐错案蒙混过关,造成既成事实,阻人口舌,一手遮天,错案变成铁案,是不是这个意图?否则,怎么怕提许如辉三个字 

   对於许如辉老人,上海虹口区文史馆,早已将其列为文化名人,载入该区名人陈列馆。国内外报刊杂志,也时有文章缅怀陈述。这位中国有声电影的奠基者之大家,民族音乐传承者之大家,谱写过80余部沪剧音乐的大作曲家,今天莫名其妙栽在四人帮残渣余孽汝金山手中,成为上海维护知识产权丰功伟绩的“反面教员”,这也箅是给上海人露脸了?! 

   对於许如辉惨遭败诉一事,许氏后人列举过大量无可辩驳的证据和理直气壮的辩白,早已络绎公诸於众。除了横遭谩骂攻讦,已无人作出理性判断,和合乎法律、合乎情理的反驳,网上如此热闹,尽可详细参酌和分析,我也不用赘述了。 

   我只想对这篇“总结报告”式的撰文者,提出两点原则性的责疑: 

   一、【著作权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和全体代袁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亲自颁布的国家法律。我不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什么性质的红头文件?是与【著作权法】并起并坐的国家法律,还是属於对基层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可以代表国家法律作为执法的依据?但从全文表述观点来看,撰文者是将其当“准法律”性质来对待的!文中写道: 

   “(2004年)9月23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规与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国内外交流合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加强和推进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25条意见。9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政府只是提出25条意见”,并没有宣示其性质是“准法律”!只是具体指导工作的“意见”。 

   但接下来的论述马上走调变味:“二、完善政策、创新举措,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完善政策、创新举措,上海要完善【著作权法】,要“自主创新”了,要进一步“创新举措”了…… 

   “完善”政策,那就是说上海是认为中央颁布的【著作权法】和相关政策不够完善。那也应该将“完善”政策的“意见”提交市人代、全国人代,对某个法律进行讨论修正。这是不是组织原则? 

   再来看看上海如何“完善政策、创新举措”的: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上海法院努力做到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将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如:黄能华等诉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该案判决明确了传统戏曲唱腔的著作权权属的认定规则。” 

   是吧?“该案判决明确了传统戏曲唱腔的著作权权属的认定规则。”【著作权法】明明规定"“一部完整的作品不可分割”,上海就是要把“唱腔”从完整音乐总谱中分割出来!【著作权法】明明规定应作“司法鉴定”,上海宁可判黑许如辉也不肯装模作样作一个起码的鉴定!是不是怕露馅漏底,不利喑布机关,故造错案?

   上海对【著作权法】中,对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可以实施肢解,并且越俎代疱地向国家与社会高调宣布“明确了传统戏曲唱腔的著作权权属的认定规则。”擅自越权行使法律解释权?用肢解作曲家完整总谱作品方式,来认定“传统戏曲唱腔的著作权权属的认定规则”?许氏家人明明告的是汝金山剽窃,上海竟敢设迷魂阵,判非所诉到演员杨飞飞头上去了!如此对【中华人们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曲解、错读、草率、忽悠,却标榜成“完善”、“创新"”之举,未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核,就可作为潜越作出的“认定规则”,先斩后奏,枉判胡断?居然还堂而皇之作为上海维权一大成绩推向社会,汇报上级,试问撰文者,你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的权威置於何地?难道上海就如此黑白颠倒向全国人民宣告,我们就是这样办许如辉“精品案”的?

   在许如辉作品横遭剽窃,法院却判非所诉,判出个司法怪胎,上海和全国各地有关专家曾当即提出异议,大声申援,可上海法院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大权在握,毫无忌惮。真理谬误如此颠倒!后果已初见端倪!在上海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枉法支持下,杨飞飞公然制造伪证,强把许如辉的作品【陈化成】——这出颇具份量的历史戏的编剧、作曲尽皆收入囊中,这便是后续效应!难道这还不足以引起我们惊觉和反思吗?为什么一意孤行,不思后果?是不是要将真正是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剧作家、作曲家烧成灰、刮去名,这些人才会心情舒坦呢?

   “谢晋夫人PK许如辉夫人”这个题目似有不通(也许会产生歧义),两件案子并没有可比性。一个是人格诽谤案,一个是剽窃抢夺案。但诉求的目的是一致的:要求公正!

 ——————————————

附原文:

 《2008年上海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

  2009-5-6 16:52:56 

 

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上海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抓住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契机,继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在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中把握知识产权工作的主动权,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上海知识产权事业的新发展。

 

一、做好衔接配套工作,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

 

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实施期为2004年至2010年。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市政府决定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对《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以此作为地方知识产权战略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衔接的重要抓手,确保两个战略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9月23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规与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国内外交流合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加强和推进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25条意见。9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若干意见》和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单位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计划任务表",明确了主要涉及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政策的52项具体任务及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将"工作计划任务表"的有关内容项目纳入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完善政策、创新举措,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通过制定、修改、完善政策,推出创新举措,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获取知识产权,打造品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

 

上海市发改委继续强化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工作,在项目筛选、启动、实施、评估阶段明确知识产权要求,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并会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启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试点工作。

 

上海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制定了《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了第三批2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并进行了授牌。同时,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了重点信息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知识产权业务能力培训、专利保护策略研讨会和集成电路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专项资助等活动。

 

上海市教委举办了上海市首届青少年创新峰会,组织开展了"飞利浦"杯中小学生发明竞赛,并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学校、试点学校的评选工作,共评出6所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及13所知识产权试点学校。

 

上海市科委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小巨人工程等工作中,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围绕"创新热点和重点",支持金山精细化工生产集群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关键技术知识产权。

 

上海市建委以上海市建设交通科技18条政策为重点,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建设上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此外,还研究探索重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思路,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农委组织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兴农项目的实施意见》,在农业科技攻关、推广项目中将知识产权纳入立项、验收的考核指标。

 

上海市商务委修订了《上海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帮助出口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并继续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商务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结构资金"项目。

 

上海市卫生局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评分标准,要求医院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部门,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业绩纳入科技创新管理评定指标体系。

 

上海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等五个办法,对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的国有企业和相关个人进行奖励;加强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中的知识产权考核,完善评估体系,改变目前国有资产评估过于侧重于有形资产的现状。

 

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制订和落实商标发展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授牌、开发园区品牌创建、中小企业品牌评比等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召开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大会,继续推动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加快推进以驰名商标为领头羊的商标群体的发展。

 

上海市版权局针对网络视频传播企业在上海落户较为集中、版权问题较为突出这一现状,帮助其建立版权管理制度和行业组织,组织其参加影视作品交易会,推动网络新媒体企业做大做强。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启动了"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颁布了《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试行)》;探索专利托管、专利质押等模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

 

上海市质监局积极引导、鼓励本市19个区县、18个重点行业在申报名牌产品、免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的过程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引导本市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完善审批"提前介入、快速通道"政策,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进入临床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通过制定《上海世博会参展导则》、《上海世博会参展规范》等文件,对上海世博会各类参展者使用世博会标志进行规范和指引,拟订完成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初稿。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继续联合推进商业系统的知识产权工作,在上海市商业领域培育了第二批47家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

 

在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上海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继续保持平稳增长。2008年上海专利申请量达到52835件,比2007年增长11.9%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7829件,增长17.2%;专利授权量为2446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258件,增长30.7%。

 

2008年本市注册商标申请量34736件;核准注册商标17420件,比上年增长64.8%;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32920件,比2007年底增长8.5%;著名商标增长了 188件,总数达到686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8件,至此全市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1件。

 

2008年上海市版权局共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1565件;完成各类著作权合同备案202份;办理软件版权登记数量为4721件,比2007年增长16%。

 

三、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

 

2008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主要以"迎奥运"为主题而开展。为营造上海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障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迎奥运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通知。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上海市工商局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作为2008年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召开"迎奥运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大会",在奥运赛事期间以奥运比赛场馆、各主要交通枢纽、运动员下榻宾馆、标志性建筑物等场所周边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制止和严厉查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同时,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加强暗访督查,大力推行防范售假的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全年共有138户市场经营户因售假承担违约责任,其中40个经营户被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此外,工商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市场禁售商标工作,加大对"LV"等60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力度。2008年本市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3.1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4.5万户次;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964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023件,处罚款2003万元,查获并没收各类侵权商品和标识165万件(只),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5件,涉及人员10人。在查处的商标违法案件中,涉外商标案件数为2112起,占案件总数的71.3%

 

上海市版权局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在奥运会期间建立了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对全市互联网和移动通信平台的监控和管理。积极协调推动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上海地区卡拉OK版权问题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合作解决卡拉OK版权纠纷的相关意见。此外,还会同市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案值近千万元的盗版地图大案,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查办了森吧宽频网影视作品侵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2008年市版权局共检查经营单位61家,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7件,收缴违法所得和罚款21万元,收缴地图、电子出版物、软件、图书等盗版物品6.4万册(张),关闭非法网站15个。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分别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北京奥运会期间组织开展了"雷雨"、"天网"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全年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入驻26个国内外大型展览会,现场接受并协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投诉160起。组建了上海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推动建立了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2008年市知识产权局共立案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23件,结案31件(其中涉外案件6件);立案查处冒充专利案件8件。

 

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破案打击的主力军作用,通过采取挂牌攻坚、专案督办等措施,组织优势警力全力侦破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全年共查破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145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708人,追缴赃款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 4.48亿余元。2008年8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经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专门向境外人士销售假冒国际品牌商品的窝点(某国际歌星在沪期间曾专程到此店购买了一批商品),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当场查获假冒"LV"、"GUCCI"、"CHANEL"等世界名牌注册商标的皮具、手表等物品共计290余件,涉案价值人民币140余万元。

 

全市两级文化执法机构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等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全面清查文化市场,查处批发窝点。全市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共检查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场所3万多家,查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467件,没收、收缴违法音像制品595万张(盘),没收、收缴非法图书报刊65万本(册)。

 

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对无照经营及游商地摊销售假冒侵权商品和盗版物品的整治活动。在奥运会期间,通过区县合作、协管员固守、建立学校联系制度及专项整治等举措,使全市主要道路、中心城区的乱设摊现象有了明显改善。全年开展联合整治40余次,配合收缴盗版音像制品12万余盘(张),盗版图书1万余册。

 

上海海关加大查缉力度,在保证通关效率的前提下,有力打击了假冒、盗版产品在进出境渠道的流通。全年共查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479起,比上年增长54.5%,查获侵权嫌疑货物4000余万件,案值人民币7100余万元。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占总数的九成以上。

 

此外,各单位制定和启动实施了有关"迎世博600天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在2008年F1中国大奖赛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对F1赛车场及周边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上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也被外界所关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2008年度特别301报告》指出,"上海市被产业界观察家称赞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的相对亮点"。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在4月20日至26日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2008年的宣传周活动以迎奥运、迎世博为主题,突出贴近企业、贴近民众的工作理念,体现了"市与区县联动,传媒与公众互动,高校与企业对接"的全方位宣传形式,在各相关单位的踊跃参与和密切配合下,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构建良好环境,迎接奥运世博"为主题的宣传周启动仪式,公布了上海2007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十大新闻事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沪举办了"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2008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与上海市外办共同主办了"2007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通报会";编撰和发布了《2007上海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2006年-2007年上海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播放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上海在行动》宣传片,制作了以世博会吉祥物海宝为形象代言人的知识产权宣传公益广告片,在南京路和19个区县的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

 

上海市工商局召开了"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进商标发展战略"通报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07年以来上海工商部门商标保护和发展工作情况,公布了十大商标侵权案件。

 

上海市版权局开展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版权保护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组织东方网、上海热线、互联星空等10多家沪上著名网站集中推出各具特色、寓教于乐的宣传栏目,传播版权保护知识。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首次在内环高架两侧发布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向联通手机用户发送了倡导保护知识产权的手机短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领导还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问题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上海市文广局等部门联合在淮海公园举行"2008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上海分会场"活动,共销毁盗版、非法出版物315万件,并以法制咨询点、图片案例宣传展览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

 

上海市科委等单位充分利用上海科技网、上海科普网站、电子科普触摸屏、科普挂图等科普宣传网络,开展关于知识产权内容的科普主题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在企业的"五五法制宣传"平台中,增加了知识产权的宣传内容,通过公司网站及举办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在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的普及型教育。

 

上海世博局支持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了首次"世博知识产权保护社区行"培训活动。上海世博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共同召开了"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情况发布会暨世博会标志保护自律倡议发起仪式",来自全国各地的17家商业、服务行业协会和企业纷纷签署了《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自律倡议书》。

 

上海海关大力开展针对进出境旅客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先后向各口岸部门、航空公司、客轮公司及铁路局等单位发放由国际影星成龙出演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片,并在各旅客进出境口岸及进出境民航班机、客轮、列车上进行播放。

 

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多场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庭审活动,在媒体上多次报道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注重宣传,并召开以"回顾·展望"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此外,全市各相关部门还抓住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契机,开展了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活动。10月27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举行了《改革开放30周年--知识产权回顾与展望》座谈会,邀请了上海的首批专利申请者、首位知识产权法官、首位专利代理人等多位上海知识产权事业"第一人"共同回顾上海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之路,展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未来前景。11月20日至24日,上海市工商局举办了"2008上海商标展",展现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商标工作成果,展示了上海驰名、著名商标形象。12月10日,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与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上海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报告会,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商标、专利、版权、司法等知识产权的法治建设发展历程,展望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背景下的上海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

 

五、多渠道、多形式,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各类人才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对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进行具体部署。全年共有2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2008年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合作推进专利管理工程师的培训工作,举行了全市第二次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目前上海市已培养专利管理工程师409人。

 

上海市司法局协同上海律师协会举办了"提高知识产权律师法律服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专题研讨会,倡导上海律师要练好内功、抓住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机遇,拓展开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知识产权律师业务新增长点。

 

上海市版权局把开展软件资产管理培训作为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抓手,与有关行业组织联合举办了五期培训活动,50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企业的软件正版化问题创造了条件。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服务机构支持电力集团、电气集团、宝钢集团等单位开设专利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学员近400人,培训高级专利情报分析员近50人;组织上海高校知识产权志愿者进企业实践活动。

 

上海市教委继续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环节的建设,加强学校与各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知识产权法庭等实践基地,为学生知识产权法律应用实习创造条件。

 

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8年,全市法院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57件,审结1634件,比2007年分别上升43.1%、33.2%。其中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22件,上升45.0%;审结1397件,上升32.4%。同期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9件,审结81件,分别上升11.3%和14.1%。

 

上海法院系统审判的知识产权案件有下述主要特点:

 

(1)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技术合同案件增幅明显,专利案件减少。2008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895件,同比上升50.2%,占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58.8%;商标案件186件,上升48.8%;技术合同案件81件,上升55.8%;专利案件175件,下降1.7%。

 

(2)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如: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起的确认不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这是本市首例请求确认不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上海美狮汽车有限公司诉上海盛世婚庆礼仪有限公司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案,这是本市首例伪造、冒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纠纷案。

 

(3)涉及名作、名企、名牌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较多。其中包括涉及"梦特娇"、"GUCCI"、"飞利浦"、"NEC"、"LITZ(雷茨)"、"梅兰日兰"、"PUMA"、"黑方"、"立邦"、"花嫁喜铺"、"Zespri(泽斯普瑞)"、"罗斯蒙特"、"雷允上"等知名品牌的案件。

 

(4)涉外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大的案件较多。2008年受理一审涉外及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共计23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5.2%。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中,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共有75件,同比上升38.9%。

 

(5)网络侵权案件类型复杂。2008年,上海法院受理一审网络侵权案件600多件,同比上升超过200%,占受理案件总数的比例超过40%。除涉及传统的擅自上传、转载、抄袭网页等侵权行为外,还出现了涉及P2P软件、pplive软件、深度链接、网上定时播放、网上直播、网上实时转播、擅自更改域名指向的服务器地址、网吧擅自播放影视作品等新类型侵权行为。该类案件涉及新的技术问题或者法律问题,审理难度较大。

 

(6)知识产权集团诉讼、系列诉讼案件增多。如浦东法院受理了广州市花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的265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华纳兄弟等六大影视公司起诉的31起网络著作权侵权系列案,微软公司、奥多比公司提起的7起预装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等。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上海法院努力做到"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将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如:黄能华等诉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该案判决明确了传统戏曲唱腔的著作权权属的认定规则。

 

二是注重加强调解。2008年上海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2.11%。

 

三是注重加强司法建议。一中院、二中院、浦东法院、杨浦法院,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大润发超市、市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微软公司、中国戏剧出版社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管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各单位均复函表示对相关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注重增强审判透明度。一中院、二中院、杨浦法院分别在"东方网"、"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及"新民网"等网站上尝试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进行网络视频或图文直播,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注重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二中院以远程审理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千思装饰公司与被告瀛贵红木公司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使位于崇明的当事人在二中院设于崇明法院的远程审理点直接参与诉讼。

 

2008年上海法院进一步健全审判机构和完善审判体制:卢湾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二中院成立了全国法院首个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在设立知产庭的基层法院全面实施由知产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模式。

 

此外,上海市高院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提出了完善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等六个方面的28条具体意见。

 

七、开展对外合作,拓展知识产权交流范围

 

知识产权工作是国际的、开放的事业。2008年上海的知识产权工作在对外开放合作中得到巩固和发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分别应邀组团赴新加坡、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进行了知识产权工作的交流考察;先后接待了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会长、美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美国驻沪总领事、南非驻沪总领事、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局长以及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IPR2)工作组等约32批180人次外宾的到访;承办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美国驻沪总领馆共同主办了"中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日本知识财产协会联合举办了以技术管理、品牌管理为主题的第三届中日企业知识产权合作研讨会。上海市高院协助最高法院民三庭主办了"2008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

 

上海海关进一步推进与鹿特丹海关关际合作项目,双方海关在执法技术、情报信息交换、案件趋势通报及推动本国企业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上海海关还先后接待了欧洲议会代表团、美国半导体生产商协会代表团、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代表团等十余个外国政府、权利人组织等团体的来访,介绍了上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2008年上海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上海作为国内的经济中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大城市,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9年,上海市政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以迎世博为契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有力的地方,努力使上海的知识产权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rolex watches, replica watches, rolex, Omega Watches , Cartier Watches, Breitling Watches, Chanel Watches
rolex watches, replica watches, rolex, fake watches